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切实压实文物安全责任。根据《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文物安全生产和元旦春节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13日-16日,我局联合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文物安全生产和元旦春节安全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成效,检查组分为3支检查队伍,分片区赴壤塘县、金川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红原县开展检查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采用“书面+实地检查”方式,对各县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等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本体、周边环境安全、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监控设施及使用状况等。发现绝大多数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文物安全。但是,仍然有部分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杂乱、电线未穿管、使用明火供灯、公示公告牌缺失、堆放和未及时清理易燃物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向文物属地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整改意见,并责令整改。强调要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节前做好文物点易燃易爆物等问题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梳理和整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度和责任感,切实压实文物安全责任。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文物保护单位20处,文物收藏单位2个,文物保护工程2项,发现隐患9处,责令现场立即整改7个,限期整改2个。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会同民族宗教、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开展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整治力度,进一步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有效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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