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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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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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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3年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60号),下达我州阿坝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保护展示项目124万元,茂县直波碉楼黑虎鹰嘴河碉群12号、14号碉楼保护修缮(一期)400万元,阿坝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一期)187万元,阿坝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38万元,茶马古道-克枯栈道本体保护和保护性设施建设311万元,资金下达率100%。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18〕178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局督促理县文体旅游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使用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3年6月,全额下达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60万元到位,项目实施单位为阿坝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州博物馆)、松潘县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资金全额下达后,全部投入到项目内容上,无挤占挪用情况,项目资金由各级财政局严格管理和执行,由收款方出据发票,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局核准后直接拔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其中阿坝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累计支出97.28,执行率为40.87%;茂县直波碉楼黑虎鹰嘴河碉群12号、14号碉楼保护修缮(一期)进行分期实施,其中已拨付方案编辑设计费50万元,前期工程费用966729.93元,执行进度36.68%,未拨付2533270.07元用于施工费用;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维修保护项目为跨年实施项目,项目审核工程实施经费为1522.15万元,2020年度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2023年度下达文物保护资金311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已支付830.43万元;阿坝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一期)属于分期实施项目,累计支出68万元,执行进度36.36%。阿坝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保护展示项目资金执行缓慢。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目标为实施阿坝州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阿坝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茂县黑虎鹰嘴河碉楼12号、14号碉楼、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的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实施阿坝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项目。目前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的文物本体维修保护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阿坝州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完成率超过60%;阿坝红军长征遗迹-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安防项目、阿坝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茂县黑虎鹰嘴河碉楼12号、14号碉楼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为缓慢。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已完成离线检测分析设备安装、环境调控设备安装、文物消杀等内容。相关质量指标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已完成部分达到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维修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1个,待施工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设备采购,正在施工安装。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效益指标,更好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茂县直波碉楼黑虎鹰嘴河碉楼12号、14号碉楼保护修缮(一期)因设计方案按照省文物局批复要求修改完善后上报,待省文物局核准批复后,立即施工;阿坝红军长征遗迹-沙窝会议会址保护展示项目因设计方案需要省文物局二次核准,核准批复下达时间是2023年12月,核准批复下达后,启动实施前期工作,因沙窝会议会址地处高寒地带,10月底下发停工令,所有项目停工,该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待2024年气象条件达到复工条件后实施;茶马古道——克枯栈道维修保护项目为跨年实施项目,项目审核工程实施经费为1522.15万元,2020年度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2023年度下达文物保护资金30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结算,已支付830.43万元。

下一步,一是督促松潘县文体旅游局尽快进场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增派施工技术人员和工人,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和标准的前题下,加快施工进度。二是大与省文物局的沟通协调,恳请省文物局尽快进行方案核准,以便工程尽快实施。三是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同时,确保工程款及时拔付到位,不因资金拔付迟缓而延误工期。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工程监督力度,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要求,有序安全高效推进后续项目资料整理、竣工验收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报告项目进度,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按照相关规定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阿坝州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阿坝州2023年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责任编辑:冷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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