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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阿坝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州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和重新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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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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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明确和落实保护责任,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州文体旅游局开展了阿坝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对州级非遗名录项目中涉及州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的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整。经过材料初审、专家审议等程序,同意调整保护单位6家(见附件)。现将阿坝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州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和重新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非遗科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马江街185号
 邮政编码:624000
 联系电话:0837-2832639
 电子邮箱:44955182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阿坝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州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和重新认定名单
  



                                       阿坝州文体旅游局
2019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冷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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