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内文保单位责任主体安全意识,加大文保单位保护力度,掌握文保单位安全情况,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3月5日—3月13日,汶川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联合县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镇文化员对全县9镇的石窟寺及石刻类和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安全巡查工作。
此次巡查主要检查文物本体状况、安保自防情况以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建筑场所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碍,灭火器、消火栓是否能正常使用,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及要求。同时要求各辖区镇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注意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加强巡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在巡查的同时向周边群众宣传安全防火和文物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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